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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BGS0301
落实储备粮油安全管理工作
《关于组建市粮食储备公司的请示》(津粮管〔1999〕4号)《关于对市粮食管理局组建市粮食储备公司的请示的批复》(津商委〔1999〕38号)二、主要职责
第4条:负责市级储备粮油的安全保管,建立并落实粮油保管制度,定期检查,随时抽查储备粮油的储存情况,确保储备粮油数量完整,质量良好。
天津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(保管部、业务部、财务部)
天津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(牵头:保管部 配合:业务部、财务部)
定期检查、随时抽查——发现异常情况提出整改——承储库上报整改进度——核查整改结果
1、粮油仓储管理办法、粮油储藏技术规范、天津市粮食流通管理办法;
2、“一规定、两守则”、天津市“一符四无”粮仓检查鉴定评分标准、承储合同;
3、粮情测温表、检验报告、质量检化验单、统计帐、实物帐。
1、按照《粮油仓储管理办法》和《粮油储藏技术规范》等相关规定、标准对市储粮油质量、数量及储存安全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;
2、发现问题及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并限期整改;
3、核查整改结果。
部门电话:24021115
电子邮箱: cbgs_100@126.com
来信来访188体育官网_188bet欢迎您@: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207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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